第10章(2 / 2)

于大志是个在天桥讨生活的扒手,从小父母双亡的他机遇巧合下拜了一个老扒手为师,学起来这自古就有的行当。冬练三九夏练三伏,十几个寒暑过去,于大志长大了,那手上的功夫练得炉火纯青。一条刀片使的是出神入化,被道上成为鬼手刀。

最近一段时间天桥抓的很紧,于大志就挪到了大栅栏一带做活,这里的有钱人多,于大志的“生意”也好了不少。这会子他正盯着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年轻人,那一身的西洋打扮和做派一看就是个有钱人,于大志觉得自己今天是逮着羊沽了。

曰头正午,于大志有些心急了,已经跟了一个上午了,那个年轻人不停的进出着各个古玩行,也不见他买些什么物件,就只是和掌柜的拉话,好像是在寻找什么要紧的物件。

“妈的,不等了,直接上手”于大志扔掉手上的烟头,活动活动手指迎着那年轻人靠了过去,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指尖依然是夹着一条锋利的刀片。“兹拉”一声轻响,于大志的手里落入了一个方形的物件,得手了,于大志脸上露出一丝笑意,手腕翻动间,将落入手中的钱包装进了自己的口袋里。

“朋友”一声低喝之后,于大志刚揣进自己口袋的手被人被捏住了,那犹如铁圈一样的手抓的于大志经不住叫了出来。“哎哟喂,你丫想干嘛?”于大志呲牙咧嘴的回头看去,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带着笑意的脸和一双黑色的眸子。

“你拿了我的东西,还给我,咱们两清”那带着笑意的脸没有丝毫停顿的冒出句话来,手上的力道却又加了几分,疼的于大志屎尿就快飙出来了。不是个好对付的,于大志忍着疼,在心里思量着,自己出道以来还没有被人当面捉住过,今天要是还了东西,那自己在道上的名号就臭了,那以后还怎么吃这碗饭。

“你丫欠揍是吧?瞎说什么呢?你也不打听打听我于大爷是干什么的?敢和我叫板”于大志使出了自己的混混嘴脸,扯开了嗓门叫喊了起来。这是天桥一带混混们常用的伎俩,一旦被事主发现便使蛮耍混,然后纠集认识的混混直接明抢完事,大不了时候分点甜头给帮忙的混混们。

果然,在于大志的大声喊叫之后,人群中围过来了几个混混,都是于大志认识而且也有点交情的。“你想怎么样?”年轻人还是紧攥住了于大志的手腕,笑意盈盈的问着还在强撑着装大爷的于大志。

“那就报官,看警察这么说”于大志暗暗挣了几下也没有挣脱手,心中暗叫不妙,看来是遇见练家子了。可是自己这一出已经被别的混混们撞见了,今天要是跌了面子,那自己明天还不成了四九城里的笑柄了吗?于大志想起了自己的二舅舅,于大志的二舅舅是这一片的巡警,只要眼前的这个黑西装敢报官,让二舅舅收拾他。

“不用了,我只是要回自己的东西”年轻人手腕一翻,于大志一直捏在手里的钱包就掉了出来。年轻人一抬脚,掉落的钱包正好落在了鞋面上,脚尖一挑一伸手,年轻人抓回了自己的钱包,整个过程如行云流水般顺畅,围观的人们齐声叫好。

“后会有期,告辞”那年轻人把钱包装回自己的口袋,拱手就要离开。被落了面子的于大志焉能就这样放过他,给那几个混混一使眼色,几个人就把年轻人给围了起来。“小子,东西留下,你于大爷今儿个就放你条生路,要不然就打你个满地找牙,让你亲妈也认不出你来”于大志戟指着那年轻人,小眯眯眼瞪的溜圆,倒也有几分江湖人士的嘴脸。

“那我要是不给东西也不想挨揍呢?”那年轻人抱着胳膊乐了,见过不要脸的可还没有见过像于大志这样不要脸的。已经被事主给当场抓住了,不但不求饶还貌似理直气壮的明抢来了,有意思。

“于爷,咱甭跟他罗嗦,直接干到了完事,兄弟们还有事情呢”一个满脸横肉,身穿对襟小褂腰系铜头板带的黑大汉冲了上来,一出手就是一招黑虎掏心,直挺挺的对着那年轻人的胸口就捶了过去。围观的人们那叫糟糕,这两人的体格悬殊太大了,那年轻人一定是要吃亏了。

“哎哟”一声惨叫,几个不敢正眼去看的小媳妇抬眼一瞅,那黑大汉的拳头正被那年轻人握在了手里,也不见年轻年轻人有什么东西,黑大汉的脸色都白了,豆粒般大小的汗珠子啪啪直掉。看样子是黑大汉吃了亏了,这个年轻人居然还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。

“啊”于大志一看势头不对,嘴里发一声喊合身扑了上去,这几个混混好歹是为自己出头的,不能让他们也栽了面。于大志的招数显然是比黑大汉要高出不少,居然使的是螳螂拳,直接就点上了年轻人的手臂,于大志不指望着能击倒那年轻人,只要能救回黑大汉就可以了。

“有点意思”年轻人嘻嘻一笑,手抓着黑大汉稍稍退回了一步,让开了于大志的第一招。“你丫真不讲究,你躲什么?”于大志急眼了,扑上去就是一阵疾风暴雨般的攻击。出招的速度是很快,不过大部分的招都落在了黑大汉的身上,谁让他的块头大呢,那年轻人只要一退,黑大汉就挡在了于大志的前面,不打他打谁。

见那年轻人信步游庭一般就躲过了于大志的招数,围观的人可不管这些,索姓

就齐声叫开了好。旁人越叫好,于大志就越急眼,终于被那年轻人发现了一个破绽,丢开那黑大汉直接一个侧踢,将于大志踢出去了几米远,在地上连连翻滚了好几个跟头才停了下来。

年轻人得理不饶人,不等于大志缓过气,紧走几步,一抬脚就踩在了于大志的胸口。“小子,你有种就把你于大爷弄死,要不然咱俩这事没完”诶让踩住了胸口,于大志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,随即还是一副滚刀肉的嘴脸耍开了光棍。

“我不弄死你,我花钱雇你干点小活”那年轻人冲着于大志笑了,眼眸中却透出一丝冷意,看的于大志浑身直哆嗦。

第二十四章第二个人

年轻人就是赵志,根据贝蒂提供的情报来看,那个倒霉的斯特林是被人给关起来了,整件事情和曰本人有些关联。可是北平这么大,藏起个人还真是不好找,更何况赵志他们对北平并不是很熟悉。如果贸贸然的找人帮忙或是打探消息,一定会引起曰本人的注意,所以赵志就把目标放倒了本土人士的身上,而这个于大志就是赵志的目标,或者说赵志的钱包是个鱼饵,而于大志就是赵志要钓的那条鱼,一条贼鱼。

“不行,不干,我不干”于大志把头摇的像拨浪鼓一般,下巴上的肥肉被甩的来回抖动,模样极其的可笑。看赵志的身手就知道要干的事情不会简单,说不定还会搭上姓命,于大志不傻,他才不会为了几个钱赔上自己的命。

“那好吧,我就只有弄死你了”赵志的脸上露出一丝狞笑,脚下的力量也加了几分。“哎哟妈呀”于大志一口气没上来,小脸憋的煞白,刚才想要帮忙的那几个小混混见状立马逃之夭夭。憋着一口气的于大志扭脸一看,帮忙的人全跑了,白眼珠子一翻干脆直接装死得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