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章(1 / 2)

姨娘 某茶 3031 字 14天前

听说南方气候温暖,树木繁茂,只是虫蚁历害,有些地方还有瘴气。但此时此刻,也只得去闯上一闯了。

佟姨娘,哦,不,她现在做主,给自己恢复了本名:叶乐乐。

叶乐乐估摸着何府要发现少了她这么个人,也不是容易事儿。这些天她故意纵着双惠连芙几个躲懒,自己又时常出去串门子,刻意让她们在发现自己不见时,首先想到的只是串门子。能够有效的争取些时间。

且何府一而再的姨娘出事,说出去也不是光彩事,何老爷这次未必会再张扬出来,行事也不会大张旗鼓,这样事后搜寻的力度便会小很多。而且,王氏也未必乐意她再次回到何府。算起来,她成功脱逃的赢面很大。

好吧,穿越大神终于显灵了一次,叶乐乐成功的拿着之前盗了何老爷名帖偷偷托人办好的路引,成功的出了景州城西门。彼时已是太阳落山,天色渐暗的时候,看人的面貌有些模糊,又不到点上火把的程度,叶乐乐撩起了帽子上的青纱,让守门的士兵看了看。这小兵看着她就是一个小包裹,也没多疑心。只道:“天黑了还出城,外头也不安宁。”

叶乐乐一笑:“奴家舅舅就在城外的采桑村。”

小兵再无二话。在他的一天当中,挥手放过的动作做得无比之多,估计自己都腻味了,以至于只是懒懒的抬了下手。

但在叶乐乐眼中,这一举手,简直堪比主席当年在城楼上的致意。

她骑上小毛驴,用竹条抽了抽驴屁股,毛驴便驮着她慢悠悠的晃出了景州城西门。

景州城外,还有不少隶属景州管治的村落、小镇。

采桑村不是叶乐乐瞎编的,她是从何府下人口中听来的。

其实近日以来,出城的人少,进城的人才多。景州城高墙厚壁,防御森严。若真是开战,有这么重城墙和驻城的士兵保护,自是比在城外的村落里要更安全。因此附近的村民多是找了城中的亲友,住进城来。许多闲汉更是早早就盘踞在城中各街头巷尾。叶乐乐之前被关在深院之中,有限的出过三两次门。是以并不知道,景州城中的人口比往日拥挤了许多。

这时节,仗又没打起来,除了下定决心离乡背井远走他方的,其他反倒设法要躲进城去。

叶乐乐坐着毛驴沿着城外的官道直走。道路两旁的房舍逐渐变得稀落,当天色完全暗下来时,只看得到成片的森林泛着雪光,还好有这雪光,才让人看得见路。

所幸这一路上并不止她一人连夜赶路,前方还影影绰绰的有一对夫妇在夜行。这男人是个粗壮的汉子,牵着毛驴,他媳妇抱着孩子侧坐在驴身上。这样的组合让叶乐乐觉得安心,她便不紧不慢的吊在后头。那汉子回过头来看了她好几眼,逐渐加快了赶路的速度。

叶乐乐一愣,也抽了驴屁股追了上去。岂料对方更加慌乱,还好这汉子凭的是脚,拖累了速度,终是没甩掉叶乐乐。

走到了大半夜,人睏驴乏的,好容易在荒山野岭遇上座山神庙,眼见这对夫妇牵着驴走了进去。叶乐乐实在没胆一人上路,便也牵着驴与他们前后脚的进了山神庙。

一进去,还没来得及打量这山神庙的香火旺不旺,就见这对夫妇抱着孩子缩在一角,一脸紧张的望着自己。

叶乐乐一愣,左右一看:“这位大哥大姐,怎么了?可是这庙有什么不对劲?”

那汉子盯着她看了半天,嗫嚅的道:“你,你不是。。。。。。”

叶乐乐低头看了看自己这身,也不素啊,碎花的粗袄,俗是俗点,但活气儿足啊。当下把帷帽取了下来,露出一张艳丽的脸来。

“大哥,您想那去了?”

那汉子就着烛光,看她拖得长长的影子,又迟疑道:“你一个小娘子,半夜一人赶路?”

叶乐乐道:“奴家也是没办法,想着到景州来投亲,结果寻了大半个月也没寻着,又听说要打仗,只好再回去鲁南。一路上怕得很,才跟着大哥大姐的。”

这汉子微微松了口气,和他媳妇对视一眼,哦了一声,还是没全卸戒心,也不再搭腔。

叶乐乐只好自踞一角,这一路坐在驴上风干,早都快冻僵了。于在庙里的角落里寻了些干柴引燃烤火,也不知道是不是柴草不干,一会儿就滚起滚起浓浓黑烟,把她呛得涕泪四流,连声喷嚏。

这汉子和他媳妇一看,真不是鬼,鬼怎会打喷嚏?

于是这汉子赶紧走上来,拿根树枝拨火:“你一看就没生过火,中间要空起来。”

手上三下两下的给摆弄着,又扔了几根柴上来,果然不一会儿烟就小了下去,火势渐渐燃了起来。

叶乐乐舒了口气,抹了把脸。她说是厨艺好,但也没烧过火,自小佟父佟母就把她养得金贵,将来要送入府去伺候主子,目标就是盯着何府的几位少爷,往房里一等丫鬟的位置瞄的。精细活学了不少,粗活一样不会。进了府要烧个菜,柴火也自有粗使丫鬟侍弄的。算到叶乐乐的的前世,更是连柴火也没见过,最原始的也是烧藕煤了。

此时火一生起,叶乐乐暖和之下,又觉得手脚有些痒痒的,只不停的揉着手脚。

这对夫妇也围了过来一起烤火,闲搭两句,也热络了起来。这媳妇还掏出一小盒蚌油让叶乐乐擦手,免得生了冻疮。

这汉子姓李,人称李三,他媳妇姓孙。孙娘子的娘家在景州,当年机缘巧合下远嫁了林木郡下的溪谷县,好容易生了个儿子,才知道父母的心,就闹着要回娘家来看看。遥程远路的来了,本来是要多住些时日的,最近听得人心惶惶的,也顾不上孩子不宜大冷天里奔波,带着他赶紧回溪谷去。

叶乐乐看这孩子大约一岁半的样子,虎头虎脑的生得可爱,这么一路颠簸,他还睡得正香。

不由得用指头去摸了摸他的脸:“是个有福的,一看就是吃得睡得。”

孙娘子闻言满面笑容:“嗯,这么小,一顿也能吃大半碗饭,真怕养不活他。”语气中却是没有半点不喜的样子。

因李三多些心眼,觉着叶乐乐孤身一个女子赶路很是奇怪,叶乐乐少不得将原先编好的话拿来蒙他:只说自己原先父母双亡,后头叔父婶娘做主将她嫁给了鲁南一户人家,当时嫁过去就是给相公冲喜的,岂料相公也没撑几年,去了。婆家看她生厌,就将她赶了出来。她熬不过,就想来寻叔父,但却遍寻不着,只好再回鲁南,求着婆家收容。

李三还好,孙娘子一听,就觉着叶乐乐可怜,就道:“还不如去咱们溪谷呢,自立个女户,苦是苦些,也省得受气。”

原来溪谷处地偏远,人口稀少,往南去是一片人迹荒芜的地方,如今县长请示了上官,要做出些政绩来,就下了令,溪谷往南去的荒地,只要有人向官府报备了,再去开垦出来,便可算做是自己的田地。便是外来人口也使得,登记齐备便可在此落户。

大黎是个真正以国都为发展中心的国家,越近黎都,越是寸土寸金,偏远如溪谷,竟还有土地白送的。

叶乐乐心想,这县长也见识不凡,想来是为了吸引人气,等到人口充足,大量荒地被开垦出来,还怕交不上税?税金增加,他的政绩自然也是一片大好。

只是听说这项政令已下达一年之久,到溪谷开荒的人仍是不多。这恐怕也有古代信息不便捷的原因了。

叶乐乐便动了心,仔细同李三和孙娘子打听溪谷的情形,听得此地四季分明,土地也算肥沃,只是蛇虫鼠蚁多些,且虽然山多,但只是小山丘,多费些力气也可移成平地。她几乎就已经打定了主意了。

像这样一个地方,正是外来人口落户的好时机,她趁此机会混杂进去,过上几年,别人想寻也寻不着她了。

当下就颇为诚恳的请求赵三与孙娘子领着她去。

因她人生得好看,说话又和气,见识比起乡间人来说自是不同,孙娘子早就愿意。

赵三却看了看她的手,颇有些不好意思道:“叶家妹子,你别怪我说话太直,你实在不像是地里刨食的人。”

叶乐乐便咬了咬唇:“不瞒你们,我夫家要不是有两个钱,我叔父怎么会送我去冲喜?这些年我也确实没下过地,是当过两年少奶奶的。。。。。。现在再不成,也得自己刨食。放心,我吃得苦。”

孙娘子就红了眼圈:“就是,这人就没有捱不过的苦!”

说着看了赵三一眼。赵三明显是很疼媳妇的,挠了挠头,也就不说二话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