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……”元祐服气了,“你要是个男子,必定比小爷还风流。”
哈一声,夏初七笑了,“玩笑玩笑,我的理解呢,爱情其实是两个人血肉和灵魂的融合。友情里可以掺杂许多东西,爱情却不能,《圣经》上说,女人是男人的骨头做成的,所以爱情之于男女,女人之于男人,男人之于女人,就是对方的骨肉。嗯,差不多就这样了,等有一天,表哥你也识得一个女人,她痛,你也痛,她伤,你也伤,那么,她就是你的爱情归宿了。”
“圣经是什么经?”元祐狐疑地看着她。
“哦,和佛经差不多。”夏初七随口敷衍。
“你写的?小爷没咋没听过?”
“嘿嘿,小意思而已……”
两日后。
夏初七跟着一行带了重型军械的队伍过了滦河,很快就可以抵达卢龙塞了。元小公爷今儿乐性大发,骑在马上一路用玉笛吹奏《醉渔唱晚》,曲意深长,洒脱风流,笛音铺展了一路的夕阳碎金,让本就走得不快的军械队伍,心情都明快了起来。
北方这个时节已经快要入秋,夕阳仍暖,可早晚风凉,夏初七紧了紧身上的衣裳,望向了身边儿吹奏的元祐,心生感慨。
“纨绔子弟果然不是谁都能当的,就凭这首曲子……”
挑了挑眉,她停下话来。元祐丹凤眼一瞄,停下吹奏。
“说啊,曲子如何了?”
“就凭这曲子吹得……老子一句也不懂,就可知深浅了。”
“果然不是妇人。”元小公爷甩了甩玉笛插在腰上。
“幸好不是妇人。”夏初七极有女王气概的瞥他。
“小爷也从未当你是妇人。”
“多谢多谢,最好如此!”
两个人正说着,远处背着夕阳光线奔过来一骑,像是赶得有些急,那人头盔上的红缨在风中飘荡得像一尾游动的金鱼。夏初七蹙起眉头,眼看那人影越来越近,她终于看清了。
是老孟。
自从上回炸掉了北狄大营的粮草之后,老孟和黑皮就没有再回夏常的辎重营去。这两个人都是十年以上的老兵了,有胆有量,还随夏初七闯入敌营,完成了任务,赵樽很是看重,就留在了营中。黑皮成了一名带兵小旗,老孟则高升了总旗,混得都算不错,可此时老孟何事如此慌张?
不等她问,老孟已经跳下马来,语速极快。
“小齐,大将军要杀小布他们……”
“小布?抓回来了?”
“抓到了!昨晚上抓到的。”老孟一张黑脸很是焦急,抹了一把汗水,“大军就要开拔了,大将军要杀了逃兵……祭旗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