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下来,姜焉说了他的故事,他原本和乐队在北城的酒吧唱歌,客人点什么他们唱什么,他嗓子好,小有名气,有一天他被谭军找上。
姜焉一个搞地下乐队的都知道南沈西戚,至交,大人物,他在听到谭军要他先去戚家,再去沈家时,有种听天书的感觉。
不是他不自信,而是圈子差太大。
谭军却很有把握,他告诉姜焉,戚沈两家交好,却不交心,更多的是浮于表面的上流社会游戏。
他是戚家那位的身边人出身,就会和沈寄的其他小情不同。等于是在戚家镀层金,给自己提高了身价,会被沈寄看重不少。
谭军拿出了一百万。那笔钱对当时的姜焉来说,是雪中送炭,他孤身前往西城,顺利被戚家的人发现,带到了戚爷面前。
之后就是念书,赚酬劳,念书。直到戚爷去南城参加沈老太的寿宴,他在包间勾引沈寄成功,过了段时间就去了南城。
谭军要姜焉待在沈寄身边,成为他所有小情里的首位,没说要偷什么机密文件,就先待着,以后看情况而定。
姜焉住进尚茗苑,沈寄对他的身体很着迷,几乎每次伺候都是一整晚。
那就是头拉磨的驴,一轮接一轮,他装昏迷才能歇会儿。
姜焉以为差不多就那么待着了,没想到半路出来了茭白,还卷走了沈寄放在他身上的特权,导致他被赶出尚茗苑。
谭军非但没怪他毁约,还很开心,说用不到他了。
姜焉说到这,对茭白投过去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。谭军要他去接近沈寄,就是想他当祸国妖物,搅乱沈寄工作之余睡个小情解压,分寸把握得刚刚好的生活节奏。
最好是能获得沈寄的独宠,被他的小情斗个你死我活,导致他不能好好纾解,后院起火,分心分神,耽误工作。
茭白出现了,走上了他还没走的那条路线,尽管有偏差,目的却达到了。谭军的确不需要再用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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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就这么回事。”姜焉吃掉那串葡萄上的最后两颗小扁货,摊手。
茭白啧啧,姜焉这部分在漫画里是隐藏剧情。谭军是整部漫死的最惨的,也是最牛批的一个助攻人物。
助的不是礼珏跟沈而铵的感情线,是沈而铵的事业线。
茭白用余光看姜焉,他后期爱上沈寄了。估计谭军要他做的事,齐霜都抢在他前面做了,他不需要行动。
沈寄被他儿子抢走位置之后,就是个废人,谭军哪还需要防着他。
姜焉没挪窝,最后被沈寄赶走,给官配腾位置。
沈寄到死都不知道,陪了自己十几年的人,拿的两份钱,一份是他付的,一份是别人付的。
他还想着把人留在身边,给他官配做个伴呢。
茭白都懒得嘲讽了。
病房外传来脚步声,医生进来查房,说起茭白右臂的枪伤,叫他过段时间复建的时候好好做,将来想当医生,还是有可能的。
茭白自我安慰,没事,没事没事,做完任务,老子就是一条好汉。
医生走后,病房里很静。静得压抑。
姜焉看着茭白受伤的手臂,抿着唇,少有的沉寂。
“听说沈寄被沈而铵从南城送到了西城,你想好怎么报仇了吗?”
茭白记得原著里,那老东西也在这座城市,他躲在犄角旮旯的地方一边苟延残喘,一边不死心,还想翻盘,到死都没翻。
“我知道一种药,连续喂一段时间,可以让一个正常人变成傻子,成天不会思考,只知道吃喝拉撒,就跟一头猪一样。 ”姜焉的眼里乌沉沉的。
“不能让他变成傻子。”茭白不赞成。傻了不就无忧无虑,想得美。就让他清醒着知道自己有多失败。
姜焉明白了茭白的想法,他满脸冷意:“你受过的罪,怎么也要让他尝个几遍。”
“干脆找一群猛男,按次收费,谁勤快谁赚的多,保准能让他排泄物漏一地。”姜焉舔了舔唇,眼里闪着恶意的光芒,“再把他栓起来,走哪漏哪,遛狗。叫他吃垃圾桶里的残渣剩饭,不吃就往嘴里灌,让他跪碎玻璃上面磕头,磕一脸玻璃渣,再把他的手脚筋全坎断,浸盐水的鞭子抽上几天,上烙铁,挖心头肉,放血。”
茭白听着蛮爽的,小辣椒怕是没少看古风漫,这一套齐活了。
“物理攻击起不到什么作用。”茭白还是不认同,“那种人有一套毁天灭地的霸总世界观,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方式去对待,得看他最看重什么,对症下药,才能让他感受到痛苦。”
姜焉没再提想法。茭白心里有主意,这仇还是得他自己报。
“你让戚二联系陈一铭,叫他过来,我有话问他。”茭白想了想,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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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一铭还没到,戚以潦就来了。
姜焉拎着行李箱走人,临走前用口型对茭白说了“明天见”。
戚以潦跟猫一起出现在茭白面前,茭白先看的猫。
那一身血,太扎眼。
还有那代表着兴趣跟求生欲的活跃度,不抽一鞭子,就不迈一步。
茭白尝试着把姜焉透露的事告诉戚以潦,和他唠嗑,让他感染自己的这份活劲。
病房里只有茭白的声音,他期间补了几次水,嗓子都说哑了,终于感染到了戚以潦。
活跃度从26蹦到了33.7。
茭白心说,求生的欲望再强点吧,老变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