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正总归是死不了的,解毒怎么也要付出一点代价不是吗?
其实有的时候,想想也蛮恐怖的。林贤这样一个平素温柔淡泊的人,确确实实是个制毒的高手。
他平时不害人,不等于他不会害人。等到他要下手的时候,那下的一定是极为阴毒的手了。
所谓会咬的狗不叫,大概也就是这样了。话虽然糙,但是理很真。
“这一回还留你一条小命,是想要给你一个教训。”斐鉴微微一笑,那笑意中无端的透出一些冷意来:“不过,有一些脏东西,可不能再留在你的身体里面了。算来也是他造的孽太多,如今新仇旧恨加起来,该是他受报应的时候了。”
斐鉴从袖中取出一张符咒,掌心擦出一道火光点燃,眯眼道:“还不出来!”
那符咒之中蕴含着一股苍茫古老的强大威压,在空气之中弥散开来,生生逼得人无处遁行。
这一道符咒,对于常人而言,不过就是一道威压强大的符咒而已,但是对于元神而言,这不吝于黑白无常的勾魂籓,便是想要躲,也无所遁形,无可遁行。
或许真的如同斐鉴所说,钦君是做多了孽,所以现在活该他倒霉遭报应。但凡是钦君心里怕的,越是怕什么,就越是就来什么。
“老匹夫,你我三百余年前的帐,我饶到了你现在。可如今你犯在了我的手上,不论如何,也该好好同你算上一算了!”
作者有话要说: 感觉我大概真的要写成大长篇了???
嗯,今年肯定把他完结掉!!!
☆、第173章 一百七十三章
人要倒起霉来,哪怕不喝凉水都塞牙。
比如说钦君。
他真的是欲哭无泪。
仿佛自打他遇见了孟寒凌, 就再也没有碰上过一件顺心如意的事情!
有些事情, 过去了,那就是过去了。但还有一些, 它完全可以变成一个□□,每天都在倒计时, 你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坏了的□□, 也不知道倒计时究竟还剩多少时间。
它可能随时都爆炸,也有可能永远不会再被人提起。
永远心存恐惧, 便是永远惶惶不可终日。
这种心理上的折磨,远远超过了肉体的苦难。
若是之前的钦君, 他大概也就是心虚,怎么也还够不上恐惧。但今时不同往日, 时运难料。现如今, 他一个孤魂,被人生生从宿主身体里面拉出来,如何能够不害怕。
真要是落在晚菁手上, 能让你速速魂飞魄散, 已经是她慈悲了。
魔族折磨人的法子多得是, 折磨人元神的法子,比折磨活人的更多。
世人恐惧魔族, 也大多与其严苛刑法有关。
有一句俗话,叫做王子犯法,与庶民同罪。这句话人人都会说, 但也仅止于说一说。特权阶级之所以是特权阶级,那就是因为他们有特权。
而魔族却是典型的他律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。不管你多么位高权重,只要触犯了族规,该怎么罚怎么罚。且没有人会多嘴的求情。
这一点看来,似乎印证了魔族的冷酷没有人情味。
但是恰恰相反,魔族非常护短。
如果有谁在外面做错了,他们带回去要怎么惩罚是他们自己的事情,哪怕处以极刑死了也无所谓。但是在外面,却是真的轮不到别人说一个不好。
就好像当初晚菁的事情。
她回去之后经历了什么没有人知道,但是短短五十多年,能将一个原本天真的少女变得冷静到近乎冷酷,多智的宛如妖孽,可见那一段时间,她过的并不算多舒心。
“假若我这一辈子都见不着你了,我也就随你去了。但却偏偏还是要叫我遇见——”
夏其音的身体抽搐了一下,瘫软摔倒在地。与此同时,虚空之中凭空出现一点指尖,然后,是探出的修长白皙的指节,再然后,是一整只纤纤素手。拿手撕开了了空间,从虚空的彼端走出来一个极美极美的白衣女子来,眉目清冷淡漠,如冰似雪,夹杂着丝丝缕缕的寒霜气息而来,丝毫不像是人间所能够有的绝色风华。
正是晚菁本尊。
唇畔带起一丝浅淡冰凉的弧度,道:“如何能够不落井下石一回?”
痛打落水狗这种事,谁也不会拒绝的不是么?
斐鉴在一旁不紧不慢的道:“前辈,他吞噬了如此之多的生灵,想必本身元神亦是大补。拿去炼器,只怕邪念太重,反为不祥。不如拿去连个丹药,彻底的炼化了,正是以煞治煞的良方。再不济,直接吞了也不错,这是没有这许多的功效罢了。”
“他的确是该死。”晚菁抬眸,“但现在却还有点残余价值。”
斐鉴微笑:“那便物尽其用吧。”
晚菁道:“此人曾欲夺走我族太玄笔,虽未得逞,却也导致宝物流落凡尘,至今难寻。不论怎么说,本座也该拿他的魂魄做诱饵,重新寻回至宝。”
这当然只是晚菁想要折磨钦君的一个借口。
他们若是真的着急找太玄笔,以魔族的实力,就算再难找,这么多年,也早就能给找回去了,何至于等到现在?分明就是落井下石的时候顺个便。
又能找到宝物,又能折磨人,一举两得,何乐而不为?
作为一个习惯了考虑事情处处利益最大化的人,晚菁很是精打细算。
斐鉴道:“前辈说的极是。那么在下就先祝前辈,能够早日寻回宝物了。”
晚菁客气的道了句:“多谢。”
太玄笔这个宝贝,着实是个神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