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这事儿还不算惨的,要说最惨的,还是之前在高老庄的天蓬此人。
“我本打算在高老庄打点一番,好让唐僧走得舒舒服服,还能叫自己省些力气。只是那一日到了高老庄,我才知道,原来所谓的提前与追赶,不过是对时间的浪费。我要是不接受保护唐僧这个任务的话,我或许与那高小姐有上一缘。”
“你爱上她了?”我记起余江蓠给我的写着他承诺的衣角,他的衣衫一向精致,价值不菲,随随便便掏出一件出来,都是能在风雨之中不会湿透半点的好东西。爱情真是个奇怪的东西,欲罢不能也便是了。
“我本不算是爱她的。只是说爱成了习惯之后,我便以为我自己爱上她了。”天蓬回答我。“我是不是忘记说了,我的名字?我单名一个笨字,姓什么我早就忘记了。我只记得我母亲还在世的时候,告诉过我,凡事过得笨一点,我才顺遂一点。我遵照了母亲的意思生活,死后竟是被封了天蓬元帅,不过我还是喜欢大家喊我的那句笨将军。”
那位高小姐长得和天蓬的母亲太过于相似了。是个男人,或许他们自己都没有发现,有一种东西叫做恋母情结。甚至于自己所爱的人,和母亲,相比较起来,也算是有几分共同之处。
天蓬不记得自己父亲的姓氏,却记得母亲送给他的名字。当他看见高小姐的时候,什么唐僧,什么天道,什么命令,他全都不在乎了。笨了那么久,忽然聪明一次又有何妨。
高小姐的父母喜欢邻村的一位公子哥儿,觉得高小姐与那位公子哥儿门当户对,又郎才女貌,绝对是天作之合。高小姐虽生性温柔腼腆,但是也勇敢了一回,学着话本子里的勇敢女子们,坐在院子里,荡起了秋千。
秋千若是荡得高了,就能看见外面的世界。若是小姐再勇敢一些,松开了握在秋千上的手,便能把自己的身子连同灵魂都抛出墙外。
天蓬正准备去高家宅院,和高员外好好说说唐僧过路之时,还没走过高家长长的围墙边缘,便有一女子从天而降,他下意识地伸手去接。岂料窥见其容貌的三分美妙,他稍稍迟疑,这女子便落在了他面前的泥土地上……
“姑娘,你……”一向遵从笨字法则的天蓬,面对这容貌被泥土遮住几分的女子,竟是手足无措了起来。
高小姐心里羞愧与兴奋并存。她终于算是走出了院门,看见了外面的天空与外面的男子。本朝风气开放,无奈家中长辈保守,高小姐这辈子连出门的机会都几乎未曾有过。这下子无端飞越了高墙,简直就是狂喜也不能形容她的心情。
只是……
这脸面朝下、撅着屁股对着男子的不雅举动,高小姐从未做过。没想到一做就做了个惊天动地,摔在地上还摔出一个坑来,一嘴的泥土叫她哭笑不得,生平未尝过的滋味,如泉水一般涌了上来,她的脸顿时成了猴子屁股,好不雅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