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远处有一对男女看着这边手机充电器的接口嘀咕,却没有人敢过来,人类本能趋吉避凶的本能,都感觉得出来江至远并不好惹。
他就这样与冯中良对视,目光里并没有小刘的存在,半晌之后冯中良笑了笑,将挡在自己身前的小刘推开了。
“老爷子……”
小刘有些急,冯中良却淡淡的道:
“你自己找个地方打发时间去,不要管我。”
“那怎么能行?”小刘急得上火,冯中良摇了摇头,拄着拐杖往江至远的方向走,两人隔着五六米的距离,他又不要小刘搀扶,走了十几步才到。
小刘亦步亦趋跟在他的身后,冯中良也不理他,只是打量着江至远:
“久违了。”
两人对于彼此的存在都心知肚明,冯中良知道小刘在查江至远,江至远也知道冯家的人在盯着他,上一次见面的时候,还是《恶魔》上映。
但在冯中良心里,那一次见面不能算,两人碰了个头,却连话都没说。
“上一次跟你这样面对面说话,还是在二十多年前了。”
江至远点了点头,二十多年前两人打交道的时候,他还处于风华正茂的年纪,野心破灭,是冯中良的阶下囚。
那年的冯中良年纪也很轻,一手创立了中南实业,在香港人称‘良叔’,霸气外露。
现如今他已经老了,连走路都需要人搀扶。
“找个安静的地方说话吧。”
两人年纪都不小了,在影厅中显得格外的醒目。
能在五楼贵宾厅里订影厅的人,大多非富即贵,难免会遇到有认识冯中良的。
他提出这样的建议,交待小刘去让人将定好的影厅门打开了,与江至远先进了影厅里头。
这间贵宾厅并不大,冯中良将不放心的小刘赶走,才打量着江至远。
“抽烟吗?”
冯中良拿出一盒烟,抽出一支,递给了江至远,他很自然的伸手接过。
此时的他比二十年前的他更沉默,时光在他身上留下的印记是很明显的,出狱之后繁重的体力工作让他的手长满了老茧,冯中良注意到他虎口位置有一道泛白的狰狞疤痕,蜿蜒直下,差点儿将他左手的拇指与四只手指剥离开来了。
他从兜里摸出一盒火柴,点燃了之后把烟点燃了,深深的吸了一口:
“好烟。”
烟雾缭绕里,他看到冯中良的目光,将左手伸了出来,让冯中良看得更清楚。
“才入狱那一年,差点儿被人把拇指掰下来了。”
他说这话时,轻描淡写的,可是从这伤痕,却看得出来当时的情况远比他此时平静的口气要凶险得多。
“最后人家收手了?”
冯中良问了一声,江至远就微微一笑,点了点头:
“是的。”
其实冯中良心里清楚,监狱里哪里有他说的这么平和,人家要撕下他的拇指,怎么可能最后收手?
小刘后期查来关于江至远的资料中,记录了这一件事。
人家差点儿撕掉了他的拇指,他却拿着磨尖的牙刷把人家喉咙捅出个窟窿。
江至远的心里住着一头猛兽。
“凭你的身手,现在要找个好的工作并不难。”冯中良看他从包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纸,把点过的火柴梗放进纸里,连烟灰也抖了进去,这样的动作并不是他太讲究,不愿意把垃圾乱丢,分明是他已经刻入了骨子里谨慎的习惯,不留下一丝一毫自己曾来过这里的线索。
他隐约还记得,先前大厅里看到江至远的时候,这个人看似随意一站,其实站在了监控的死角,冯中良推测他可能连电梯也不会坐,会改走安全通道上楼。
兴许今晚他出来了一趟,除了见过他的人有印象之外,怕是他留不下半点儿来过的痕迹。
这应该是跟当年他绑架冯南却事败留下的习惯有关,但能把这种谨慎变成习惯持续二十多年,可见江至远这个人性格中的可怕之处。
“你出狱的时候,香港应该很多人向你抛出橄榄枝的。”
他身手不错,在狱中多年,许多穷凶极恶的人都不敢招惹他,黑的能吃得通秀,自然引起不少有钱人的关注。
富豪需要保镖随从的,江至远这样的人物实在是很好的选择。
可是他却都拒绝了,孤身一人回到帝都,什么工作不好干,选的是卖力却钱不多的苦活儿。
江至远又笑了笑,没说话,冯中良又道:
“我记得,小刘提过,香港那会儿黑市拳赛曾有人出价一百万,请你出场迎击刘易斯么?”
香港的黑市拳,冯中良有所耳闻,对于这些所谓的‘娱乐’却并不感兴趣,但也大致想像得出其中的血腥刺激,才引得一批批富人掏钱买票下注。
“钱?”
江至远问了一声,冯中良看着他不疾不徐将烟灰抖落,那目光顺着他的手,落到他已经磨得起毛的袖口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