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2节(2 / 2)

这次应林羽璃的强烈要求,夏子恒终于配备了车夫。单调的旅途是很乏味的,一开始林羽璃还兴致勃勃的看一看窗外的秀丽景色,可没走过一个时辰,她便开始无聊的打起了哈欠。原想着看本书提提神,结果只看了一眼,便觉得更困了!

路上为了防止旅途发闷,夏子恒还派人准备了不少的话本子。那种生涩拗口的文言文,读起来简直无趣极了!

林羽璃翻开看了一页,就有了那种被高中语文支配的恐惧。后来她索性把这些东西当枕头用了!

夏子恒,“……”

这是他特地让掌柜的连夜挑选的,当下最为流行的女子最喜欢读的话本子,还是精装版的!没曾想自己的这番心意竟然这么不受林羽璃待见,他感觉很郁闷!可即便郁闷,他也不能表现出来,所以这股子怨气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了!

“现在的真是没劲啊!我看反正我也闲来无事,干脆也写发表好了!说不定还能小赚一笔呢!”林羽璃这么一想,顿时提起了精神,但她从前也没写过,一时间还真是不知道该怎么下笔才好!

剩下的路程,林羽璃就开始回想她从前看过的那些,什么热血的,暴力的,种马的……

虽然针对女孩子们口味的情情爱爱的文章套路很简单,但不是她擅长的领域,之前她也没看过。倒是男频文她看过不少,所以路上就开始回想其中的某一篇了!

她构想的是男主因为得到了一件法宝,转而去了修仙界,最终逆袭成为天神的故事。后来在路上的时间,她就靠着写打发时间,因为她用不惯毛笔,而且马车晃晃悠悠的难度太高,所以一般来说,就是她口述,夏子恒记录,偶尔一些不当的措辞,他还会帮她指点修改一番。

这一路下来,两人配合的相当默契。虽然林羽璃构思的这个故事无论是情节还是套路都幼稚的可笑,但谁叫这是第一本另类呢!而且还是纯白话文的,所以,到了下一个城市的时候,夏子恒让人去印刷发表出来的时候,仅用了三天两千多册的,便被抢售一空了!

后来又加印了五千册,不出一天再次兜售一空,而且市场上已经出现了手抄本了!

这本的署名不是林羽璃,她原本也只是想用这个方法引起赵云琛的注意而已,所以里面的章节上都会带上阿拉伯数字,封面页上还特地印上了“iamlyl”!

这是她曾经教赵云琛的一句比较简单的英文,但愿他还能记着。有了这个他们之间特有的暗号,不怕赵云琛找不到她!

夏子恒并没有如她所想的带她去往北宛,虽然她不知道北宛的具体位置,但通过旁人的描述,她还是约莫能猜到那个国家应该涵盖今天内蒙古之类的地方,甚至还会包括东北。

所以若是去往北宛,必须要一路北走的。而夏子恒却带她一路南下,后来干脆在杭州暂居了下来。

林羽璃倒也没多说什么,反正指望她在这茫茫人海里寻找隐匿了踪迹的赵云琛,倒不如等他来寻找自己。正好定居下来也没旁的事情,她索性一心一意的写!

甚至还不要脸的盗用了后世蒲松龄的《聊斋志异》,还有改编版的《西游记》等名著。照原本搬来是不太可能了,好在那些故事她也算耳熟能详,约莫按照大体的情节加工了个七七八八。

她的每一本刚一出版,立刻便被人抢售一空,甚至每到放书的日子,会造成万人空巷的盛景。

尽管大家对于她的津津乐道,大为追捧,但并没有人知道这些书的作者是何人。故事还没有使笔名发表文章的事情,林羽璃倒是开了这个先例,用的正是“远方来客”的笔名。

他们在杭州待了大约四个月的时间,一直从秋待到冬,眼看就要临近春节的时候,林羽璃已经靠着这些盗用的赚的盆满钵满了!

众人只认“远方来客”,只要是她的书,众人无比追捧,倒也没人在乎她本人是男是女,是老是幼了!

短短几个月的时间,“远方来客”已经收获了数以万计的粉丝,当然同时也引来了不少文人的口诛笔伐。

毕竟在这个时代,读书人还是自视甚高的群体,所谓十年寒窗苦读,只为一朝高中。但此时却有这么一个读书人,为了名利丧失了文人的傲骨,净写这么些乱七八糟的东西。

带歪了社会风气,引得不少穷书生发现了商机,无心读书反而也开始模仿这种白话文。虽然赚的钱倒是不少,却没用在正道上,岂不让人气愤,令人扼腕?

一时间举国形成了两派,一派是“远方来客”的真爱粉,一方的她的黑粉,两方粉丝掐的轰轰烈烈,甚至一度闹到了满城风雨的地步。

众人皆很好奇这位“远方来客”到底是谁,但无奈夏子恒的保密工作和善后工作做的天衣无缝,众人便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这事跟林羽璃有关。

当然,除了远在北宛的赵云琛。他的书房里,手边的位置一直放着“远方来客”的书。现如今,每个文人骚客都以得到一本限量版的“远方来客”的书为荣。

尽管许多人表面上依旧义愤填膺的痛斥那个败坏风气的“远方来客”,但不妨碍他们私下里收藏翻阅她的书。

赵云琛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些书来自于林羽璃,因为每一本书的封面,最为显眼的位置都会印着一句不伦不类的英文。

看着这些书,赵云琛时常忍不住想起那个灵动的女子。

那是他的妻子,他日日夜夜思念的人。可他暂时无法将她接过来,现在他这边的形式并不安定,甚至可谓是危险重重。

林羽璃是他的软肋,他不能让这些人拿捏住他,更不能让他们伤到她!

他一直派人留言着林羽璃的动向,知道她一直同夏子恒在一起。中途他几次险些失去了她的踪迹,此番若非这些忽然冒出来的,只怕他要想找到她,还需要颇费一番工夫。

摩挲着书上的那句英文,赵云琛的眼神顿时变的柔软无比。他会尽快处理好这边的事情,他会尽快去接她过来,争取他们早日团聚。

今日的杭州竟然下起了雪来,透过敞开的窗口,林羽璃望着纷纷扬扬的雪花,猛然打了个喷嚏。

“赶紧回屋里去,当心受寒!”拐角处响起了夏子恒的声音,林羽璃循声望去,却见他阔步朝她走来,他的身后还跟着抱着棋盘棋子的下人。

“今天天气不错,我们来下棋吧!”夏子恒说着,便吩咐人放下棋盘,一侧的红泥小炉里则煮着茶,不消片刻,茶香便已盈满了整个房间。

林羽璃缓步走到棋盘跟前坐下,淡笑道:“今天不出去会见你的红颜知己了?”

“杭州城的美女虽多,但已经被我给玩遍了,着实没劲!没新鲜感了!”夏子恒懒洋洋的道,“反正临近过年了,我打算缓几日再说。”

林羽璃抽了抽眼角,满头黑线的道:“我们才来了几个月啊!杭州城的美女都遭了你的毒手,你这效率够高的啊!”

夏子恒淡淡的瞥了她一眼,冷笑一声道:“你就少在那‘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’了!我这无家无口之人,自然不必为谁守身如玉了。真是可惜,若你是个男人,明儿个我可以带你去杭州最好的千香楼会一会那新晋的花魁娘子。”

第二百一十四章 带着相好逛青楼

“哎!我不是男人也没关系啊!你带我一起去呗!”林羽璃顿时眼睛晶晶亮的望着他,像一只求主人抚摸的小狗似的。

“你不创作了?”夏子恒冷冷道。

“不写了!你看看我整日伏案,奋笔疾书的,这背都要驼了!”林羽璃转了转脖子,嬉笑道,“反正快过年了,我就当给自己放个寒假吧!”

夏子恒沉默了片刻,嗤笑道:“你不是要为了拥簇你的粉丝们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吗?这么快就受不住了?”

“谁想死谁死去吧!我发现活着相当美好,我要好好的活着!”林羽璃握了握拳,做了个加油的姿势,正色道,“世界如此美妙,我要及时行乐!才不枉费我来这人世走一遭!”